著作權轉讓合同是指著作權人與受讓人,就權利人對作品享有的財產權部分或全部的轉讓而達成的協議。
著作權轉讓合同主要內容
法律規定權利轉讓合同包括下列主要內容:
(1)作品的名稱
(2)權利種類、地域范圍、期間
(3)轉讓價金
(4)違約責任
(5)交付轉讓價金的日期和方式
(6)以及雙方認為需要約定的其他內容
著作權轉讓需要注意的問題
在著作權轉讓問題上,由于許多當事人對于著作權的轉讓認識不夠清楚,從而造成在合同簽訂過后雙方當事人仍發生糾紛。因此,在簽訂著作權轉讓合同時,當事人要注意以下相關問題。
一、著作權轉讓的內容
1、關于所轉讓的權利:當事人在簽訂合同時需要知道,著作權轉讓的是財產權,不包括人身權。因此,轉讓人可以在合同中約定,若是受讓人侵犯了轉讓人的著作人身權例如署名權、修改權等,受讓人應該對其進行相應的賠償。
2、轉讓的內容問題:由于著作財產權的內容很多,具體包括復制權、發行權、出租權、展覽權、表演權、放映權、廣播權、信息網絡傳播權、攝制權、改編權、翻譯權、匯編權以及應當由著作權人享有的其他權利。因此,在簽訂合同時,要寫明要轉讓的是部分權利還是全部的權利。若是部分權利,則要將所轉讓的內容寫清楚,以免以后發生爭議。
二、著作權轉讓的范圍和期限
為了避免雙方當事人在履約過程中就轉讓范圍和期限發生爭議,簽訂合同時,雙方應把著作權轉讓后的使用范圍和使用的時間做一個詳細的規定。同時約定,在履約過程中,若是受讓人超出了所限制的范圍或期限使用的話,就要向轉讓人進行相應的賠償。
三、關于轉讓價金
1、轉讓價金的金額確定:轉讓價金是指轉讓人因轉讓權利而應獲得的報酬,也是受讓人應承擔的主要義務。當事人之間在約定轉讓價金的時候,可根據所轉讓權利種類的多少、使用的地域范圍和期間、作品的質量、作品在社會上影響的程度等因素進行考慮,從而確定轉讓價金確定。
2、轉讓價金的支付方式和日期
在簽訂合同的時候,雙方應就轉讓價金的支付方式和日期有具體的規定。根據轉讓價金的數額大小,其支付方式可以分為一次性支付和分期支付。若是選擇分期支付,則對于分期支付的具體方式要約定好,以免以后發生爭議。
3、轉讓價金的逾期支付責任
雙方在合同簽訂時可以約定,若是受讓人延期支付轉讓價金的,應該按照一定數額支付補償金;同時,還可以約定一個期限作為合理期限,若是受讓人在期限到達之后仍未支付的話,則轉讓人有權解除合同并要求賠償。
四、其他注意事項
1、關于訴訟管轄問題,雙方當事人在簽訂合同時,最好將法院管轄地約定在合同簽署地,或者雙方當事人所在地法院。
2、受讓人在合同中可約定,若是轉讓人沒有按照合同規定轉讓其著作權,受讓人有權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賠償。
3、關于著作權轉讓生效的時間問題,雙方當事人在合同中最好將時間約定為:以最后一筆轉讓費結清之日為準,防止以后發生爭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