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樂版權的取得方式
版權取得方式分為自動取得和登記取得。在中國,按照著作權法規定,作品完成就自動有版權。所謂完成,是相對而言的,只要創作的對象已經滿足法定的作品構成條件,既可作為作品受到著作權法保護。目前可以通過中國版權保護中心及其委托機構或各省直轄市主管部門備案申請登記,也可以通過各種協會等第三方登記中心或有可信第三方支撐的能夠證明作品備案客觀存證時間的機構,數字形式的包括文本和音頻,視頻形式音樂作品也可以選擇融合和集成各種數字版權保護技術、權威時間戳和公證處公證郵箱等可信第三方群支撐的大眾版權保護平臺進行自主存證和智能認證,進而取得音樂作品歸屬權初步證明及保護。
什么是音樂著作權集體管理
音樂著作權集體管理是相對于音樂著作權人個人行使權利而講的。它是眾多的音樂著作權人通過一個統一的機構,并以這個機構的名義。共同向音樂作品的使用者行使自己的權利。音樂著作權集體管理在國外已有一百多年的歷史。建立著作權保護制度的國家普遍成立有這樣的組織。
為什么要開展音樂著作權的集體管理
與其他種類的作品相比,音樂作品更容易傳播,更容易獲得,音樂作品的使用更具有零散、廣泛、大量和即時特點。因此,音樂作者個人無法掌握音樂作品的使用情況并對之進行監督和控制。另一方面,使用者也確實難于就每一次使用每一部作品向每一位作者取得授權,特別是在一次使用涉及很多作品和很多作者的情況下。為了避免出現要么就不使用要么就不保護的極端情況,有必要實行音樂著作權的集體管理,在保障音樂著作權人權益的同時,也方便音樂作品的使用。
音樂著作權是指音樂作品的創作者對其創作的作品依法享有的權利。主要包括:音樂作品的表演權、復制權、廣播權、網絡傳輸權等財產權利和署名權、保護作品完整權等精神權利。
保護時間:著作權法規定的音樂著作權的保護期指的是音樂作品的詞曲作者、改編、翻譯等創作者對其創作的音樂作品享有專有權的保護期限。保護期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合作作品截止于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過了保護期的音樂作品可以免費使用,但作者的署名權、保護作品的完整權、修改權等人身權永遠受保護。
詞曲著作權:詞曲著作權是音樂作品的創作者對其創作的作品依法享有的權利。主要包括:音樂作品的表演權、復制權、廣播權、網絡傳輸權等財產權利和署名權、保護作品完整權等精神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