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權都可以轉讓給其他人嗎
著作權轉讓,指著作權人將著作權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權轉讓給他人的行為。
發表權、署名權、修改權以及保護作品完整權等具有人身屬性的權利原則上不能轉讓。
什么是著作權許可使用
著作權許可使用,指著作權人授權他人以一定的方式,在一定的時期和一定的地域范圍內使用其作品的行為。
按許可權利來分,許可使用可分為出版權許可使用、表演權許可使用、編輯權許可使用、改編權許可使用等。按是否是專有使用,許可使用可分為專有許可使用和非專有許可使用。
著作權的專有使用權人是否有權許可他人
專有使用權的內容由合同約定。合同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的,視為被許可人有權排除包括著作權人在內的任何人以同樣的方式使用作品。除合同另有約定外,被許可人許可第三人行使同一權利,必須取得著作權人的許可。
著作權人將作品進行登記有什么好處
作品登記并不是軟件取得著作權的前提條件。我國實行自愿登記制度,權利人可以將作品向有關登記機關進行作品登記。
(一)在發生著作權爭議時,著作權登記證書是主張權利的較有力的證據,可以方便權利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二)在行使著作權或者進行著作權貿易時,如許可他人出版或者轉讓著作權等,使用著作權登記證書作為權利證明,有利于交易的順利完成。
軟件著作權包括哪些權利
計算機軟件是指計算機程序及其有關文檔。軟件著作權,指軟件的開發者或其他權利人依據有關《著作權法》的規定對于軟件作品所享有的各項專有權利。
(一)發表權,即決定軟件是否公之于眾的權力;
(二)署名權,即表明開發者身份,在軟件上署名的權利;
(三)修改權,即對軟件進行增補、刪節,或者改變指令、語句順序的權利;
(四)復制權,即將軟件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權利。
(五)發行權,即以出售或者贈與方式向公眾提供軟件的原件或者復制件的權利;
(六)出租權,即有償許可他人臨時使用軟件的權利,但是軟件不是出租的主要標的的除外;
(七)信息網絡轉播權,即以有線或者無線方式向公眾提供軟件,使公眾可以在其個人選定的時間或地點獲得軟件的權利;
(八)翻譯權,即將原軟件從一種自然語言文字轉換成另一種自然語言文字的權利;
(九)應當由軟件著作權人享有的其他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