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外觀設計專利?
我國《專利法》第二條第四款對外觀設計的定義是:“外觀設計是指對產品的形狀、圖案或其結合以及色彩與形狀、圖案的結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適于工業應用的新設計。”并在《專利法》第二十三條對其授權條件進行了規定,“授予專利權的外觀設計,應當不屬于現有設計;也沒有任何單位或者個人就同樣的外觀設計在申請日以前向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提出過申請,并記載在申請日以后公公告的專利文件中。”,相對于以前的專利法,最新修改的專利法對外觀設計的要求提高了。
外觀設計與發明、實用新型有著#明顯的區別,外觀設計注重的是設計人對一項 產品的外觀所作出的富于藝術性、具有美感的創造,但這種具有藝術性的創造,不是單純的工藝品,它必須具有能夠為產業上所應用的實用性。外觀設計專利實質上是保護美術思想的,而發明專利和實用新型專利保護的是技術思想;雖然外觀設計和實用新型與產品的形狀有關,但兩者的目的卻不相同,前者的目的在于使產品形狀產生美感,而后者的目的在于使具有形態的產品能夠解決某一技術問題。
外觀設計是指對產品的形狀、圖案或者其結合以及色彩與形狀、圖案的結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適于工業應用的新設計。外觀設計專利的保護對象,是產品的裝飾性或藝術性外表設計,這種設計可以是平面圖案,也可以是立體造型,更常見的是這二者的結合,授予外觀設計專利的主要條件是新穎性。
外觀設計專利申請流程
1、 申請外觀專利的流程
專利申請—受理—初步審查—公告—授權
2、 外觀專利需要提交的文件
請求書:包括外觀專利的名稱、設計人的姓名、申請人的姓名、名稱、地址等。
外觀設計圖片或照片:至少兩套圖片或照片(前視圖、后視圖、俯視圖、仰視圖、左視圖、右視圖,如果必要還是提供立體圖)外觀設計簡要說明:必要時應提交外觀設計簡要說明。